“注册机械工程师”“心理咨询师”“专利代理人”……这些职业资格,或完成历史使命淡出视野,或随着行业的发展进行了相应变更,职业资格目录的设立与变化,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发展需求,也推动着人才评价体系更科学、更规范。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最显著的变化是,职业资格总量大幅缩减,优化后比2017年的目录减少68项,压减比例达49%。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人社部门也会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这标志着国家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长期来看,为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奠定了基础。新目录也在当下为用人单位和人才带来了切实便利。
用人单位在新目录下拥有更充分的发言权。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如何评价和使用人才,用人单位最清楚。在新目录公布前,人社部已于2020年在技能人才评价上明确向用人主体放权,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衔接工作。市场主体按照自身需求,量体裁衣,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等,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有9600多家企业、2700多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已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540多万名技能人员经评价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无疑为用人主体寻找和培养最契合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提供了有力基础。
劳动者就业创业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人才评价环境更具活力。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减轻了人才的负担,就业灵活度进一步增强。职业资格过多过滥导致的违规培训发证等现象也会得到显著遏制,为人才松绑,市场和社会的认可度即为劳动者技能的试金石。随着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水平的提高,目录内的证书“含金量”也会进一步提升。
有人担心,手里已经取得的证书是否还有效?还想从事退出目录的相关职业怎么办?实际上,退出目录不等于退出经济社会发展,也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对于退出目录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来说,本质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职业分类及相关标准由政府制定,而具体实施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则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完成,相关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职业资格目录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有退也有进。为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此次新增了“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等职业资格,适应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也落实了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
职业资格目录的设立和变化,始终紧紧围绕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目录为基础,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将进一步规范,市场活力也将得到有力激发。劳动者的负担轻了,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有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人才队伍建设,更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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