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我区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19〕9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沪崇民〔2021〕34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1.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度毕业学生和上海籍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2023年度毕业学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崇明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本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采取一年一次集中笔试、两轮集中招聘。第一轮招聘结束后,综合招聘完成情况和单位用人需求等,面向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适时组织用人单位开展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至4月25日(星期二),9:0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生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至拟报考岗位所在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现场审核。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崇明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承诺和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关于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于考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崇明人才网”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3.关于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证件材料等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
4.关于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事宜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如对《招聘简章》有关信息存在疑问,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崇明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监督电话:59629121。
附件:
1.崇明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2.崇明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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