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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近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开展第五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工作,本次厦门市报送时间截至5月19日。
根据要求,凡在福建省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认定(评审)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三)、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来闽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据介绍,申报人可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填写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职改办,报送地址为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17室,联系电话:2853300,电子邮箱:xmlsj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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